緒 論
當前,全國城鎮供熱事業已進入了建國以來非常好的發展時期。尤其在三北地區的城鎮現代化建設中,集中供熱更是必不可少的。但是,在過去制定城鎮供熱規劃時,都是以市政規劃部門為核心,供熱部門只是被動的執行。由于規劃部門缺乏供熱的實際經歷,結果造成許多規劃與現實不符,重復建設的現象時有發生。以供給創新的視角解決這一矛盾,必須改正為以供熱部門為核心。因此,對集中供熱規劃的制定方法,必須重新認真研究,制定出新的規劃制定方法,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,真正體現出供熱規劃的先進性、指導性和可行性。
一、制定規劃的原則和指導思想
編制城市供熱規劃,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:
1、國家和當地省市的能源方針、政策以及對集中供熱規劃的有關規定。
2、城市總體規劃的各項方針和政策。
3、集中供熱自身規律。
綜合以上的三項原則,在編制城市集中供熱規劃中,應按以下指導思想進行:
1、必須從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兩方面來衡量規劃的可行性。
2、盡量采用先進技術,節約投資,提高運行的可靠性和延長使用年限。
3、規劃不能只按城市的現狀進行,還必須充分考慮到城市未來的發展。使集中供熱的建設與城市的發展能保持同步進行,避免重復建設。
4、對已完成的規劃在實施中還要不斷進行修改,以使其適應不斷發展著的供熱技術和不斷變化著的客觀事物,始終保持規劃的指導性、先進性、與城市規劃的一致性和實施的可能性。
二、城市總體規劃與現況的調查
做好城市發展總體規劃與城市現況的調查,是搞好城市集中供熱規劃的基礎,必須充分重視,并把好這一關。因此,一定要組織相當大的力量、調查好下列事項,并收集相應的圖紙、資料:1、城市自然狀況:
⑴、城市地理位置(地理坐標、城市周圍情況)。
⑵、市區地形與土質(海拔高度、地形變化、相對高差、土質情況、凍層深度等。這些情況對供熱區域的劃分,管網的布置與敷設,運行設備的選擇等有關情況)。
⑶、氣象情況和特點(氣候特征、年平均溫度、冬季zui低溫度、采暖計算溫度、采暖期、降雨降雪、風力風向等)。
⑷、市區面積與人口(市區總面積,總人口,行政區劃分;各區人口密度;建筑面積與區域特點——工業、企業、公共事業與住宅建設等)。
⑸、水、電、交通(水源、電源位置、容量;地下管線的布置現狀;市區橋梁、道路等交通情況;各街道路面性質等)。
2、城市發展總體規劃:
⑴ 城市功能發展規劃。
⑵ 城市人口發展規劃。
⑶ 工業發展規劃(用以推算供熱量與用電量的發展情況)。
⑷ 公共事業與公共建筑發展規劃(用以推算公共建筑采暖熱負荷發展情況)。
⑸ 住宅發展規劃(用以推算民用建筑采暖熱負荷發展情況)。
⑹ 道路及各種地下管線發展規劃(用以考慮管網的布置和走向等)。
3、能源消耗與熱負荷分布情況:
⑴ 能源總耗量與來源。
⑵ 工業鍋爐數量及耗煤量。
⑶ 民用鍋灶數量及耗煤量。
⑷ 各工廠、企業的生產工藝用熱負荷、采暖用熱負荷數量。
⑸ 公共與民用建筑采暖熱負荷與生活用水熱負荷。
熱負荷調查應注意以下幾點:
⑴ 常用方法是向各單位發調查表、民用建筑查房產管理局的圖紙,但必須在反復進行幾次逐個單位、逐個建筑物的現場核實工作,才能使數字準確。對于較大的用熱企業必須簽正式協議書,應有單位領導簽字和公章。
⑵ 對生產工藝用熱負荷還應特別注意對兩個數字的調查:一個是各單位的用熱時間,以便在匯總時正確選定同時使用系數;另一個是蒸汽的參數,因為有許多單位只是按用熱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填寫參數,而不根據實際使用情況,往往造成用熱參數偏高,不但提高了投資,而且給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帶來許多困難。
⑶ 對采暖用熱負荷的確定,一般常采用建筑面積熱指標法計算。建筑面積熱指標分為三種:工業建筑熱指標、公共建筑熱指標和民用建筑熱指標。工業建筑物還應同時考慮高度附加。
⑷ 熱負荷全部調查完后,要按行政區分別進行匯總。(待續)